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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那年,爹爹和阿兄回不来京中吃年饭,住在城外的外祖父便派人到京中接她出城一同过年。”

“她记得那是个大雪天,她高高兴兴跟着来接她的人上了马车,以为马上就可以见到在城外的外祖父了。”

“可谁知半道遇上了劫匪,劫匪杀了那几个来接她的仆从,把她绑回了山里贼窝,说要把她卖到青楼换钱。”

“爹爹同兄长都远在边关,外祖父又不知她出了事。一旦被卖家了青楼,她这辈子都完了。她虽小,可也听说过青楼是个吃人的地方,青楼的打手各个都是受过训的,姑娘进去了就别想干净地出来。

“没有人能救得了她,她这样哭着确信。”

“可有一个人却给了她救赎和奇迹。”

第56章 吸毒血

嘉禾凝视着沈云亭宽阔的背, 继续道:“她被绑在贼窝的那天夜里,那几个贼因为干了票大的,赚了不少, 买了酒肉回来庆祝。”

“他们喝得很醉, 倒在地上昏沉睡去不省人事, 屋里满是酒味,即使窗门大开也散不去。冬夜寒风烈烈,一股强风从窗口吹进屋里,恰好吹倒了烛台上的蜡烛。冬日天气干燥,蜡烛上的火顺着倾倒在地上的酒液燃烧开来,未过多久整间屋子都着了火。”

“她被绑在角落, 嘴里塞着布条, 发不出声音又动弹不得, 只能看着熊熊烈火越围越近。”

“可就在此时,从火光中冲出一个少年,他拨开熊熊烈火, 寻到了她将她带出了火海。”

“他脚上的破布鞋早在火海里烧烂了,他赤着脚背着她跨越荒山,远离贼窝。”

“她问那个少年, 他是怎么发现这地方的。他告诉她, 他见着几个提着酒的壮汉形迹可疑,便顺路跟了上来,寻到了这地方。他真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 也是全天下最好的人之一。”

“嗯,我听着。”沈云亭额前因难忍的疼痛布满了细汗,声音却显得无甚大碍。

嘉禾继续道:“他背着她翻越荒山,一步一步地踩在山石上, 明明自己疼得要命却还要告诉她,别怕。”

“他怕她害怕,就不停同她讲话。他告诉她,他爹是京城最大的官,为民请命的官。他爹肯定不会放过那群作恶的贼人。”

“他眼里满是骄傲,他告诉她将来他要成为像他爹一样厉害的人。”

“他问她,她叫什么名字?她告诉他,她叫嘉禾。他笑着说,嘉禾真是个好名字,是好苗子的意思。”

“整整一夜,他陪着她说了好多好多话,这辈子都没有人一下子和她说过那么多话,他是第一个。”

“第一个带她走出孤独的人。然后她就牢牢把这个人记在了心里。”

“他将她平安送到了官府便离开了,自那一别多年未见,直到某次她去参加别人是生辰宴,在那人府上后院的小亭里,再一次见到了他。”

“他是她刻骨铭心怎样都忘不了的人,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她满心欢喜地跑过去告诉他,她是嘉禾。可他连头也未抬,只留给她一个冷漠的背影。”

“他聪明、好看哪哪都好,就像小时候他同她说过的那般,逐渐在变成像他父亲一般的厉害人物。”

“渐渐地她对他那份独特的情愫变成了喜欢,可他不记得她了,他明明是那样好记性的人。”

“他不喜欢她,他喜欢另一个特别好的姑娘。他把象征求娶的簪子送给了那个特别好的姑娘,可那个姑娘把他的簪子扔了。”

“前世她到死为止都护着那根簪子。可这辈子她想,她一定不要再去捡那根别人不要的簪子。”再也不要把自己放到那么低的位置。

前方雾浓,沈云亭眼底蕴藏着汹涌的情绪,撑着受伤的身体缓缓朝前,他抿了抿干裂的薄唇,开口道:“他不是故意忘记的。”

嘉禾压着声音问他:“那为什么?”

沈云亭道:“十岁那年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好后之前的很多事都不记得了。”

嘉禾追问:“什么病?”

沈云亭顿住了,一时无言。好半晌,才对她扯谎道:“风寒。”

他游走在大邺朝堂多年,是个精于算计和操控的人,无论面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未露过怯,只这会儿面对她却莫名心慌。

大约是因为在他心里只有她那么一个重要的人。因为重要,所以面对她的时候总是会乱了分寸。

嘉禾蹙起眉,心下不悦。沈云亭现下这幅模样像极了上辈子他随意敷衍她的时候。她厌恶极了他这幅样子。

她口味略强硬:“我要听实话,别敷衍我。”

伤口由火灼感变成剧烈的疼痛,沈云亭唇色发白,垂着眼道:“好,说实话。”

他放下最后那点可怜的骄傲和自尊,低下头道:“十岁那年,怜娘在他喝的薄粥里下了耗子药。”

“你知道的,怜娘不是他亲娘。怜娘是个半疯子,时而温柔时而疯癫,他没过过一天安担日子。”

“他喝了掺了耗子药的薄粥,恶心、呕吐、腹痛、晕眩差点死了,可怜娘忽然后悔哭了,抱着他去找了镇上最高明的大夫。”

“因为去的及时,他的性命保住了。可持续高烧了三日三夜,醒来之后很多事都忘了。包括他曾经救过一个小姑娘的事。”

嘉禾轻声问:“他忘了多少事?”

“忘了怎么欢欣地笑,忘了怎么去相信别人,也忘了他原先是什么样子。”沈云亭回道,“就只记得他还有个信仰。”

嘉禾接着问:“什么信仰?”

沈云亭道:“他的爹。”

“怜娘从小就告诉他,他爹是世上最了不起的官,是天底下最出色的男子。他便一直相信他有个让他骄傲的好爹。”

“惨淡孩童时,他爹是他唯一崇敬仰慕的人。久而久之他便想变得同他爹一样,做个好官,安民平江山,做个人人敬仰的人。”

“最开始他只是想,若是变得跟爹一样,怜娘就不会再对他疯了。可慢慢地那份热血融到了骨子里,他真的想为百姓想为脚下山河做点什么。他觉得至少这样子他活着还有意义。”

沈云亭眼睫忽开始乱颤:“可你知道的,他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曾经当作信仰的一切都是怜娘刻意美化过的谎话。”

嘉禾没再问了。

可沈云亭继续道:“他爹同怜娘口中的那个人全然不同。他结党营私、贪赃枉法,夜宿花楼,骄奢淫逸,虚伪至极。”

“他有爹,可他爹从来没有把他当孩子,直到他爹知道他是李蕙的孩子,他爹又假惺惺地做起了慈爱的爹,却暗中打压他,生怕他太过出色,将来会夺走群臣之首的位置。”

利用他巴结权贵,逼他娶嘉禾。

前世在边关的那三年,是他对自己的放逐,他放弃了自己,躲到了人迹罕至的偏远小地。

可嘉禾来找他了。她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他有多好,一次又一次地让他看见光。他从火海救了嘉禾,嘉禾却拯救了他的信念,拯救了他之后的整场人生。

她说过会陪着他一起实现他的信念。

后来他实现了那个心中的信念,大邺山河平,四海清,繁华盛世,八方来朝,可她看不见了。

“你曾说过,在你的梦里,前世的我讨厌极了孩子。”沈云亭垂下眼睫遮住眸中哀伤,“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一个好爹。害怕变得像沈翱一样,会让我的孩子变得和我一样。”

“可当你告诉我,我们曾经有一个孩子的时候……”

嘉禾忽屏了息,双手紧扯着他背后衣衫,眼眶微潮等他把话说出口。

沈云亭隐忍着情绪道:“我很遗憾没有机会成为他的爹,没办法为他学做一个父亲。”

嘉禾嗓子口梗住了,她也很遗憾,没办法把那个小生命带到人世间来。

两人默契地沉默。

伤口的毒散开了,沈云亭的视线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他一直朝前走着,不知走了多久,直到浓雾渐渐散开,倚靠在蜿蜒小溪边的村子出现在眼前。

沈云亭的声音哑得快要听不清。

他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沉默,道:“嘉……程姑娘,你说的所有话都对,就只说错了一点。”

嘉禾伏在他身后问:“哪一点?”

沈云亭放下背上的嘉禾,唇瓣缓慢地动着,告诉她:“那个人……那、那个救你的少年,他没有喜欢过除了嘉禾以外的姑娘。”

“他从小到大只会争强好胜,什么都要争最好的,他把江姑娘当成了是他想争的东西。”

“可后来,他……他才知道……”

沈云亭没把话说完,直直倒在了地上。在意识消失殆尽前的那一刻,他贪婪地睁眼想望清嘉禾,却怎么也看不清。

为什么他总也没办法抓住嘉禾的手?

如果闭上眼,他怕是再也都见不到她。

活了三辈子,总也来不及好好认真地告诉过她,他很爱她。

闭上眼之前,他听见嘉禾一遍又一遍喊他的名字。好像应一声:他在。

可惜做不到了。

沈云亭的眼前陷入了黑暗,他昏死了过去。

“沈云亭,沈云亭,沈思谦……”嘉禾不停喊着他的名字,可无论如何都得不到他的回应。

他先前还那么不要脸,那么难缠。这回却没搭理她。他先前还好好的,背着她走了那么长的路,又同她说了那么久的话……

他真的是好好的,一点预兆也没有,忽然倒在了她面前。

沈云亭肩膀的伤口先前已经止了血,现下又开始往外渗血,那渗出的血水不再是鲜红的,而变成了黑色。

嘉禾慌了神,低头贴近他的脸庞,他的气息很微弱。性命攸关,她顾不上男女大防,伸手扯开他的衣领,探向他的肩膀。

他肩膀伤口附近已经全部发黑溃烂了,她略懂药理,这个伤口不普通,正常情况下伤口出血为鲜红,他的伤口流的却是黑血。

那支箭有毒。伤口溃烂成这样,他该早就知道自己中了毒才对。

结果这个混蛋一声不吭。

“沈思谦,我不想你死的。”嘉禾梗着声在他耳边道了句。

他没有回应。

嘉禾擦掉眼泪,努力平复情绪,她告诉自己眼下对着沈云亭哭不但一点用都没有,且会浪费时间,拖得越久沈云亭得救的机会就越小。

天已亮,浓雾散尽,沈云亭已经背着她来到了小村庄的村口。

眼下正是秋收时节,定有村民起早收麦子。

她虽脚不能走路,但嘴巴还用得上。她大声朝村口喊:“有人吗?”

嘉禾持续的喊声,回荡在山谷之中,终于有位老妇朝嘉禾走了过来。

那老妇头发斑白,用一根布条颤着头发,朴素温和的模样,她走到嘉禾跟前蹲下。

“姑娘你们这是怎么?”

嘉禾睁着红肿的眼球道:“婆婆,我和……”

嘉禾望了眼沈云亭肩上被她扯烂的衣衫,若说他们是兄妹,这副样子看着也不像,于是眼睛一闭,扯道:“我和我夫君中了山上猎户的陷进,一不小心从山崖上摔下来,那猎户射来的箭上掺了毒液,我伤了脚,我夫君背着我到村口就撑不住了。”

那老妇顺着嘉禾的话,望向沈云亭的伤口,一惊:“哎呦,伤成这样可不得了。得赶紧找大夫看看。你在这等着,我找人过来。”

嘉禾忙朝老妇道了声谢:“有劳了,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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