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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或许会,但是宋斯南……他的劣根性摆在那,别说十年,就算二十年的军事管理都没办法改变他那深入骨髓的痞子行为。

宋之漫太了解他了,所以才觉得哪里古怪。

可到底是哪里古怪,宋之漫又说不上来。

没一会儿宋斯南那边收拾完了,三个人坐在沙发上一块儿看电视。

宋斯南漫不经心的聊到:“什么电视?”

宋之漫:“上面不写着吗。”

宋斯南顿了顿:“讲的是什么?”

“不知道,刚开始看。”

莫名冷场。

宋斯南状似无意的看了苏合欢一眼,苏合欢马上意会到,咳了咳嗓子,关怀的问他:“宋小四你回国多久了啊?”

这样……不算刻意了吧,应该不明显吧。

宋斯南满意的冲她点了点头,回到:“十天了。”

“十天啊……那你怎么现在来找之漫?”这回已经不是寒暄了,苏合欢较真的问。

这些年,一直陪在宋之漫边上的,不是那个说要“一直对宋小漫好”的宋斯南,也不是给了宋之漫一座城堡的封嗣,而是苏合欢。

在她伤心难过、哭的不能自已的时候,是苏合欢借给她肩膀、让她依靠的。

见过她最伤心的时候,也看到过她竖起满身尖刺的时候。

苏合欢当然知道自己当初站在封嗣那边是错误的,毕竟谁都看得出来,宋之漫这么些年一直不谈恋爱,到底是为了谁。

很久之前合欢问过宋之漫,为什么不拒绝封嗣。

她是怎么答的,合欢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宋之漫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喜欢的不是他”。

不是封嗣。

所以只有另外一个人了。

让她甘心等待十年,熬过漫长时光,换一个恋人。

宋斯南没注意苏合欢的神情,他躺在沙发上,哀怨的叹了口气,说:“谁说我今天才来找宋之漫的。”

被点名了的宋之漫脸色微红。

回来十天了。

刚好在她医院等了她十天。

所以,是一回国就到医院等她的吗?

这么一想,宋之漫心里就好受了很多,她在不自觉中还降低了声音,缓缓的问:“去见了伯父伯母了吗?”

“见了,又被赶出来了。”宋斯南手舞足蹈的说:“我妈养了条狗,我一进家门,就看到她抱着条狗说,‘你哥回来了’,气的我想骂人。等我爸一回来,我和那狗一起迎上去的,我爸一把抱住那条狗,一脚就把我给踹出家门了。”

他绘声绘色的描绘着当时的场景,把在场的两个人都逗笑了。

宋之漫也没再端着,温声说:“毛线是前年捡的,我陪你妈妈去医院拿东西,回家的路上见到它缩在一团瑟瑟发抖的,你妈妈见它可怜,便把它收留下来了,这一留,就到了现在。”

“毛线?”宋斯南嘲笑:“谁起的破名字啊?”

宋之漫:“我取的。”

“这名字,真好听。”他立马改口。

苏合欢吐槽:“宋小四你有没有原则啊?”

宋斯南理所应当的:“有啊。”

“呸,你听听你刚刚说的话。”

宋斯南笑的柔情四溢的:“我有原则。”

他有原则,他的原则数十年如一日没有变过。

——宋之漫。

他别有深意的话语却遭到苏合欢的一个白眼。

宋斯南撇了撇嘴,想到正事又剜了她一眼,苏合欢心领神会道:“你被你爸妈赶出来了,那你住哪里啊?”

“住公司。”

“啊?”苏合欢夸张的惊讶了一下,用略微浮夸的演技问他:“公司哪有家里舒服啊,宋小四你别住公司了呀。”

宋斯南摊手:“暂时找不到地方住。”

苏合欢眨了眨眼,一拍大腿,说:“怎么找不到地方呢,这儿不就是吗!还有两个房间呢,你随便找间房住不就行了。之漫,对吧?”

宋斯南问:“可以吗?”

宋之漫总算明白宋斯南古怪在哪里了。

说了半天、忙活了半天,就是为了住进她家里来。

她笑着看苏合欢:“你说可以吗?”

“可、可以吧……”苏合欢在宋之漫的微笑中渐渐没了气势,声音也弱了下来,却还是忍不住小声嘟囔了几句,“房间空着也是空着,让宋小四住进来又没事,而且他一直住在公司,多不好啊。”

宋之漫:“他有的是钱,可以去酒店住。”

苏合欢抗议:“酒店哪比得上家里啊,家里多舒服啊!”

宋之漫瞥了她一眼,“你是哪边的?”

“我、我、我……”她半天“我”不出个所以然来。

见差不多了,宋斯南出来说:“合欢也是好心,宋小漫你这小气的!”

宋之漫冷哼:“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俩是一伙的,你不就是想住我这儿吗,宋小四,你也真是胆大,不怕我爸突然过来查岗?”

这倒是说在点上了。

宋斯南幡然醒悟,这未来老丈人……似乎不怎么好对付啊。

他琢磨了下,说道:“你爸要是来了,我就躲在床底下一声不吭,保准他发现不了。”

“偷情呐。”宋之漫咋舌,“破主意。”

宋斯南是真的想要搬到她这儿住,一来嘛,可以时刻守着她,二来,二来……他们错过了那么长的时光,他想要把错过的时光全都弥补了。

但是到底苏合欢战斗力太强大,黏着宋之漫,把她缠烦了,最终情不得已的点头答应下来。

虽然答应了让他住进来,但宋之漫约法三章:“别把女人带到我家,家务活你得干了,我轮休的时候基本上得补觉,你不能吵到我。”

宋斯南应得连连点头。

目的已经达到了,管他以后怎么办!

更何况,带女人回家?——除了宋之漫,他怎么会接受自己身边的女人不是宋之漫呢?

☆、第四十四章

没几天,宋斯南就搬进了宋之漫的公寓里。

却也没有如愿以偿的陪着宋之漫。

他刚回国,公司那边忙的很,又是熟悉业务又是谈单子,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宋之漫呢?她更忙,新接了一个手术,每天都在医院,回家洗个澡,半分钟都不停就回医院去了。

一直过了两个多月,两个人才算是有那么一天刚好两个人都在家。

宋之漫习惯于在轮休的那天先做个大扫除。

医生当久了,原先没有洁癖也变得有洁癖起来。

宋斯南起的也早,两个人干活比一个人干活快得多。原本需要一上午才能干的活,没两个小时就干完了。

到最后,只剩下最后拖地板的工作了。

宋之漫嫌累,把拖把扔给了宋斯南。

宋斯南毫无怨言的接过拖把,哼哧哼哧的拖起地来。

彼时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暖融融的阳光从落地窗外照射进来,地板上的水珠反射着光芒,落下一地碎金。

微风轻轻吹过,白色的蕾丝窗帘被风带动,温柔的掀起。

宋之漫被那温暖的阳光照得放松了许多,眯着眼看他。

他拿着个拖把,大汗淋漓的拖着地。

穿着最简单的短袖和到膝盖处的裤子,迎着阳光,突然直起身对她咧嘴笑了一下。

像是回到了十年前,甚至更久。

接着,就看到他挑眉,把着个拖把,咳了咳嗓子,道:“大家好,欢迎来到宋斯南的演唱会,掌声。”

宋之漫说了个“幼稚”,撇过头不看他。

宋斯南一个人也能自嗨起来。

他装模作样的拍了拍拖把杆,咳咳两声,接着就开口道:“第一首歌,送给在场最漂亮的女士——宋之漫!”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他低声浅唱,唱的宋之漫昏昏欲睡。

见没有回应,宋斯南立马换了首歌,直接进到□□部分:“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有那么多的灿烂的梦——”

“要死啊!”宋之漫伸手就把周边的抱枕给扔了过去。

宋斯南努了努嘴,不甘愿:“宋小漫,来唱个歌呗!快,嗨起来!”

“不要,我要睡觉。”

宋斯南随意的拖了下地,跑到她边上,拉她起来:“这么好的天气,睡觉多可惜啊!”

宋之漫闭着眼不理他,“我很累,你别烦我。”

他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正好电话铃声响了,他嘱咐道:“等我接了电话,一起嗨,记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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