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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卧室。

甄明珠在洗手间里清理了一下裙子和程砚宁的西服,再出来的时候,孟晗已经给她拿了一件裙子出来。

“有手提袋吗?”

甄明珠先问。

“哦。我给你找找。”

话落,孟晗将裙子放在床上,给她找了两个手提袋。

甄明珠将程砚宁的西服对折了两次放进纸袋里,这才抬眸看向了床上的裙子。

“漂亮吗?我觉得这个最漂亮了。”

孟晗连忙道。

甄明珠却笑了一下,“还有其他颜色吗?”

孟晗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礼服裙,给自己拿出来的这一件是粉色的。她原本也不是那种喜欢攀比的人,因而给她拿出来这一条裙子,是十足十的好看。

无袖的大圆领款式,领口点缀着蕾丝花边和莹润的小珍珠,十分精致。

高腰束胸的设计,有一股子端庄内敛的秀雅。

蓬起来的裙摆,又透露出一丝甜美。

总归,整个裙子摆在那,就显得分外甜美乖巧了。

孟晗本身是非常喜欢这一件裙子的,可因为最后试穿的时候,腋下有些紧绷绷的不够舒服,便放弃了选它,改而穿了自己身上这一件白色的。

甄明珠比她略瘦一些,穿上应该没问题的。

收敛思绪,孟晗颇有些不解地问:“你觉得这一件不好看吗?”

“挺好看的。”

“那你……”

话未说完,孟晗突然有些明白了,笑着朝她道,“好看你就穿这个吧,腋下有点紧,我没办法穿。今天来那么多人呢,大家都往漂亮了打扮,你可不能被比下去了。”

甄明珠:“……”

她定定地看了孟晗一眼,轻嗤道:“缺心眼啊你。”

“我觉得你就该穿最好的嘛。”

说话间,孟晗直接拿起裙子,将她推进衣帽间里,振振有词地道,“底子这么好,不打扮可惜了。而且你是我的朋友,你好看就是我好看,所以真没必要去在意这些。”

甄明珠侧身换裙子,心情颇有些五味陈杂。

她没说话,孟晗以为她怎么了呢,下意识就回头看了一眼。

目光落到一处,狠狠愣了一下。

甄明珠的左肩上,有特别明显的一个疤,是牙印。

孟晗顿时:“……”

印象里,甄明珠这地方没有疤的啊。

突然发现的这件事让她整个人有点迟钝,甄明珠也没想到她会突然扭头,心里也有点别扭,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气氛诡异地沉默了下来。

很快,甄明珠换好了裙子。

孟晗跟她出去,眼见她将自己的裙子装好了,憋了半天还是没忍住,迟疑着问:“不是程校草吧?”

甄明珠拎着两个纸袋,另外一只手在她额头敲了一下,“这么八卦。”

她看上去没生气,孟晗胆子便大了,“不是吧,真是他?”

“不是他,是家里一条小狼犬。”

“噗——”

孟晗没忍住给喷了,“分明是人咬的好不好?”

“那你知道你还问?”

“我我我……他怎么这么狠啊?”

这句话落在耳边,甄明珠的心口萦绕出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楚,下意识地放慢了步子,在孟晗以为她不会回答的时候,轻声说:“我也想知道。”

“难不成《倚天屠龙记》看多了?”

“……什么?”

甄明珠话音落地,边上的孟晗突然停了步子,乖巧地唤,“顾伯伯好。”

两个人已经走下了楼梯,到一楼了。

甄明珠闻声一抬头,看到了两步开外站着的一个男人。

男人看上去应该在五十岁左右,身材很高,应该差不多一米九了。面容端庄深刻,气质威严冷肃,整个人站在那,不言不语便营造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让人下意识地想要俯首称臣。

甄明珠有点受不住他深邃的目光,下意识地避开了视线。

“嗯。”

男人一个字回答了孟晗。

“那我先跟朋友过去了。”

孟晗十分乖巧地说完,转身挽住甄明珠的手臂,长吁一口气往大厅走。

远离了那人,甄明珠也下意识松了一口气。

“每次看见他我就压力山大。”

又走了几步,孟晗冷不丁说。

甄明珠一笑,随口问:“家里亲戚呀?”

“算不上亲戚。”

孟晗想了想说:“就是一个伯伯,军区退下来的大领导,和我爷爷关系比较亲近,偶尔会过来。”

“难怪呢,看着很威严。”

“对对对,我在他跟前都不敢大声说话。”

孟晗吐吐舌头,俏皮一笑。

两个人已经走到了大厅,甄明珠不好意思再占用她时间,轻声笑着说:“我去给程砚宁还一下衣服,你快去忙吧。”

“那行,再有事就找我。”

孟晗有些不放心地叮咛了一句。

甄明珠嗯一声,目送她离开,抬眸寻找程砚宁。

因为心里有点愁绪,她都没发现,从她和孟晗再次步入大厅的时候,便已经吸引了好些目光。

她今天是跟李娇过来的。李娇在圈子里虽然也有好些认识的太太,不过关系相对都没有那么紧密亲近。一来,她出身比较普通,本人也并非云京人,嫁入豪门却没有个孩子,等于是没什么倚仗的,感觉起来就像个圈养的金丝雀儿,自然得不到特别多的高看和重视;二来,她不到四十的年龄,娇美年轻的相貌,都和同辈的太太有些格格不入,能聊的话题少,还容易将人衬得老。

甄明珠跟她一起来,又刻意低调打扮,并没有引发过多关注。

刚才那一出闹剧之后,情况却变了。

程砚宁的维护在其次,好些太太都注意到了她的相貌。

太像苏璇了……

那个曾经名动云京,被这个圈子众多名流追捧的苏家小女儿,是同辈好些女人心里难以抹去的阴影。

苏璇是很高调的,从她十六岁以一袭红裙出现在某个宴会上开始,便成了好些公子哥心里的红玫瑰,这情况随着她年龄越大越发明显,以至于到后来,宴会前大家都会打听她要穿什么牌子颜色的礼服。

无论她穿什么,其他人都最好和她避开。

因为她总能轻而易举地成为焦点。

印象里苏璇偏爱红色,大红的裙子,鲜艳的唇色,最衬她的美。

可能是应了自古红颜多薄命那句话,她轰轰烈烈的爱情来得猝不及防,为爱远走他乡的消息也来的猝不及防,以至于再后来香消玉殒的消息开始在云京流传的时候,大家都生出一种宿命般的喟叹。

她死了,关于她的事情便也成为过去。

也就在几年前甄文出事的消息又传开的时候,好些人才突然想到:两人好像有一个孩子,也不晓得怎么样了?

有那良善的太太甚至在苏琬面前提及,说是孩子怪可怜的,苏琬毕竟是她的亲姨妈,找回来教养几年,也算全了亲姐妹一场情谊,免了苏家血脉流落失散。

可在经历了家族落败之后,云腾娱乐的掌权人苏琬只淡笑了一下,说:“人各有命,富贵在天。”

这话在圈子里流传开,自然没人再去多嘴了。

事过境迁,又没人再提了。

哪能想,眼下会在这么一个宴会上,见到肖似苏璇的女孩呢。

再一细想,年龄似乎也对的上。

因而,甄明珠和孟晗去房间换裙子的时候,苏璇和甄文这一对先前在云京引发轰动的夫妻又成为了大家议论的对象,而甄明珠,更是引发了诸多好奇。

她一下楼,好些人都第一时间看了过去。

十八九岁的女孩儿,浅栗色头发被松松盘起,露出欺霜赛雪的优美颈项。化了淡妆的那张脸上,纤长而卷翘的长睫毛下,有一双仿若被秋雨洗过,漆黑而沉静的眼眸,让人在看到她的第一眼便心生爱怜。大厅里流转的灯光打在她身上,她裸露在外的肌肤便越发显得白皙明净,透露出莹润而清灵的光泽。

至于那一件粉色的礼服,穿在她身上也不显突兀,从上到下,显露出她美好窈窕的曲线,勾勒出不盈一握的纤腰,剪裁精巧,完美贴合,倒好像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

她微抿唇角站在那,纯洁娇艳,好似一朵徐徐绽开的粉色百合,寂静地,吐露出芬芳。

那是和苏璇全然不同的气质,不打眼,却更容易被人接纳和喜欢。

“是不是呀?”

“看着像,倒也不像。”

“脸蛋挺像的。”

“感觉上和苏璇完全不沾边。”

“不奇怪吧,她应该是甄文一手带大的。”

几个太太站一起正低声议论呢,被这最后一声给提醒了。

对呀,苏璇早亡,孩子是甄文拉扯大的。

甄文的性子原本和苏璇就天差地别,一个热烈如火,一个温润如玉。这孩子是甄文带大的,性子沉静谦和一些再正常不过了,毕竟她父亲可是在安城商圈颇有美名的君子文。

因为这个提醒,好些人顿时就笃定了她的身世,再有人提及她和李娇一起过来,就更能佐证了。

李娇嫁给了韩志新,韩志新谁啊,那是能为苏璇冲锋陷阵,赴汤蹈火的主。先前因为苏璇远去安城又早亡,应该是心里对甄文生了怨气,可若是那夫妻俩都不在了,他当然不会对苏璇的女儿坐视不理。

论起来,苏琬这个亲姨妈,倒是不如人家便宜伯伯了。

一时间,众人心里百转千回。

甄明珠也终于能感觉到许多目光落在她身上了,可从小到大这种时刻她经历了无数次,因而也并没有显露出慌乱和局促,只一边走一边找,很快看见了程砚宁。

大厅里的男人基本上都穿着深色西装,就连服务生都穿着黑色马甲。他将外套脱给了自己,单穿着一件白衬衣,本来人还高,便非常显眼醒目了。

按理来说,她其实应该将衣服清洗后还回去。

可打心眼里来说,她不想再和他有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牵扯了。

如果说她先前只是想离开他,那么在她在酒店门口坐了一晚上之后,想法便成了决心。

甄明珠看着那一道修长挺拔的背影,紧紧地攥了一下手提袋,抬步过去。

“……好久不见。”

意外扫到她走近,顾景行神色微顿,点点头道。

甄明珠看见程砚宁的时候,便发现他在和边上一个男生交谈了,可因为几年未见原先本来也就一面之缘,她自然不会从一个侧影就认出顾景行来。

听他问候,她也着实愣了一下,道:“好久不见。”

“你们聊。”

顾景行看一眼程砚宁,淡声道。

话落,抬步走了。

甄明珠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手语社聚会的时候,她意外地听闻了江宓单身的消息,可见这两人应该是分手了。

眼下见到顾景行,这个猜测便又一次被证实。

她印象里那个顾景行,阳光外向,笑容爽朗,整个人有一种特别积极向上的乐观劲,看上去就像那种从小一帆风顺的天之骄子,眉眼间布满骄傲。可此刻突然见到的这个顾景行,身形消瘦了一些不说,气质也变得冷淡而内敛,说话的时候嘴角牵出一丝笑意,显得勉强又客套,完全跟变了个人似的。

“人都走远了。”

边上,淡漠的男声突然拉回她思绪。

甄明珠抿唇收了视线,有些疑惑地问:“你们怎么碰上的?”

以这两人刚才说话的感觉来讲,不像今天才重遇的。

程砚宁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半晌,用一副隐忍着脾气的声音说:“住得近。”

住得近?

甄明珠茫然了一瞬,顿时了然。

顾家是云京大户,万随遇也家财万贯,都是富豪,住得近也正常。

收拢思绪,她将一个手提袋给程砚宁递过去,道:“我稍微清理了一下,你拿回去吧。”

程砚宁垂眸睨着她,没接。

难道想让她给洗干净?

甄明珠这样想了一下,执拗地又说:“我就不帮你洗了。”

程砚宁薄唇抿着一个不悦的弧度,接了衣服。

呼——

甄明珠顿时松口气,道:“那我先过去了。”

她是跟李娇一起来的,程砚宁自然知道,点点头“嗯”了一声。

甄明珠笑了笑,抬步又走了。

*

不远处。

顾振南目送她走远,随口唤:“阿睿。”

“首长?”

“把景行给我叫过来。”

“好,您稍等。”

男人话音落地,快走几步到了顾景行跟前,客气温和地说,“大少,首长请您过去一趟。”

乔睿年过三十,是顾振南的得力属下。身为侄儿,顾景行自然认得叔叔身边人,闻言便将酒杯随手放在摆台上,跟着他一起到了顾振南跟前。

顾振南先前因公受过伤,左腿不太方便,不能久站,走路快了也会有些跛。因而顾景行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坐到了大厅一角的单人沙发上等着了。

“二叔。”

职业特殊,多年来又身居高位,退休后还深居简出。顾振南算得上顾家历代以来的一个异数,身上没有一丝商人精明温和的特质,反而一股子杀伐果决的威势淋漓尽致,哪怕刻意收敛,也让人不敢造次。

顾景行问候的语气,透露出一股子恭顺谦和。

顾家在顾振南这一辈总共一女两子。老大顾援西远嫁安城之后,半辈子完美诠释了夫唱妇随四个字,一年到头难得回娘家几次。顾振华和顾振南倒一直居于云京,不过因为顾振南性子沉闷,多年来一直和大哥各住各的,因而和两个亲侄儿都没有普通叔侄那般亲热,闻言只淡淡地“嗯”了一声,便问:“刚才和你说话的那女孩,朋友?”

女孩?

莫非是甄明珠?

顾景行有些意外,想了想道:“算是吧。”

“怎么认识的?”

男人的声音,沉稳平和,连个情绪都听不出来。

顾景行又想了想,规矩地回答:“在安城念书的时候认识的。”

顾家老太太的娘家在安城,在那边还有一个手帕交,关系好得很,正是余家老太太,顾援西的婆婆。几年前,两个老太太念叨着时日无多,难得见面,到最后,这个突发奇想,非要回安城去养老。

顾老爷子宠妻宠了一辈子,到了老年难得清闲,很快就答应了下来。

老两口原本就是在安城定情的,老了想旧地重游也正常。可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两个人回去居住还觉得无聊,非得领着一个孙子回去做伴儿。

顾振南一生未婚,膝下就养了一个烈士的闺女,这选择自然就落在了顾振华一家。

顾振华两个儿子,当时顾景行升高三,顾景琛升初三,两个孙子都在学业关键期,两口子自然不太乐意。可到底胳膊拧不过大腿,顾振华退让了一些,想让小儿子过去给老两口作伴,偏偏,遭到了妻子云若清的强烈反对。

相比于大儿子,云若清更偏宠从小娇养的小儿子,最终,顾景行去了安城。

他从云京四中转学去安城,老两口原本是想要让他和表弟余明安一起做个伴,就读安城一中。哪曾想,这人一开始没什么意见,临到开学却执意要去安城十三中。

一中也罢,十三中也好,反正都是安城高中里的好学校,老两口也就由着孙子去了。

再后来,顾振南听说自己这大侄儿在学校谈了个女朋友。

收拢思绪,他便随口问:“你那个女朋友,叫什么?”

冷不丁听见这句话,顾景行定定地看了过去。

顾振南警觉性极高,自然第一时间察觉了他过分专注的目光,抬眸看过去的时候,发现自己这刚才还恭顺谦逊的侄儿,薄唇紧抿着,眼眸里情绪汹涌。

“二叔,我没有女朋友。”

顾振南听见他说。

话落,顾景行突然低下头,又道:“您要再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过去了。”

顾振南深邃的目光在他脸上划过,低沉道:“好。”

闻言,顾景行便转身离开了。

目送他远去,乔睿垂眸看一眼顾振南的脸色,笑着打圆场,“大少以前性子不这样的。也就高考前出了那事以后,整个人就变了。我听兰盼小姐说,他和先前那个女朋友,已经分手了。”

顾兰盼便是顾振南的养女,眼下在云京大学法学院读大四,即将毕业。

顾振南闻言点点头,颇有些喟叹地说:“倒是我对他关心少了。”

乔睿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声,笑着又道:“听说那姑娘好像是姓江,和您问的这个扯不上什么关系。刚才无意中听人说了两句,说是这姑娘好像叫甄明珠。”

“……甄明珠?”

顾振南声音一顿,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乔睿点点头,“是这个名字,父亲似乎叫甄文。”

甄文?

没错了……

真是那人的女儿。

顾振南靠坐在沙发上,徐徐地叹了一口气。

倒是不曾想,有生之年还能见到那人的女儿,她女儿如此像她。

------题外话------

*

题外话:

今天看到有人说,最近乱七八糟的人物和事情比较多。

我其实挺懵逼的。

因为在我感觉,基本在这里,这个文的人物才算出场的差不多了,构架才搭起来。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你们这样留下一句话的时候,只是纯粹着急看后面自己期待的情节,还是真的觉得我没写好。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准备过一个文,学霸是第一本,情节的布局让我觉得,出版的时候可能没办法删改,因为在我看来很紧凑了,每件事都不是无的放矢。

可能我还是不够好,码字的时候偶尔也会觉得词穷,恨不得再多读几本书,多去些地方,多见一些人,然后再用精炼的文笔,写耳目一新的故事给你们看。

不晓得怎么说,反正就挺沮丧的吧,感觉自己脑细胞都死了好多,却也就只能写到这种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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